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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2021年面向人民城市建设合伙人单位公开选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30 点击次数:521 发布部门:组织部(党校)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熟悉经济社会管理的人才,依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决定面向人民城市建设合伙人单位公开选聘我市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法

按照德才兼备、注重能力、注重业绩的标准,采取比选择优的办法选聘。

二、选聘组织

选聘工作由芜湖市委组织部、芜湖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我市人民城市建设合伙人单位中具备相应年龄条件、本科以上学历,并且担任以下职务满1年以上人员:

1.高等院校的相当于副县级及以上人员(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012月之后出生),相当于科级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12月之后出生)。

2.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的相当于副县级及以上人员(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012月之后出生),相当于科级或业务骨干(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12月之后出生)。

3.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中层干部或业务骨干(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12月之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或失信记录;

3.工作能力强、一贯表现好、业绩实绩突出;

4.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职能力;

6.符合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人民城市建设合伙人单位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及组织推荐。个人在自愿报名基础上,须经所在人民城市建设合伙人单位同意并推荐。报名截止时间为122日。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芜湖市人民城市建设合伙人单位党政人才推荐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综合表现材料以及相应职务的证明材料(相当于副县级及以上或者科级职务的任职文件,中层干部或业务骨干的任职文件或相应的业务绩效说明)等。所在人民城市建设合伙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身份、年龄、任职经历进行审核把关,在听取所在单位纪检、人事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择优确定上报推荐人员。

(三)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推荐人员资格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在征求意见、查核档案的基础上,确认培养人员初步建议名单。

(四)培养实训。组织安排培养人员到相关市直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进行培养实训。相当于副县级及以上人员培养实训3个月;其他人员培养实训6个月。培养实训期间,安排培养人员开展为期7-15日的理论业务学习,内容包括政治理论、行政能力、机关业务等知识。

(五)考察评价。培养实训期满后,培养人员提交总结报告,派驻单位出具培养人员现实表现材料,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选派单位、派驻单位组成考察组,对培养人员情况进行考察评价。考察时,应当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主要考察培养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两个等次。考察组在全面考察、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培养实训人员提出使用意见。

 (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七)公示与聘用。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在人民城市建设合伙人单位和拟聘用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经查不影响选聘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属于事业身份人员的可以直接办理调动手续。相当于副县级及以上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五、政策待遇

(一)岗位安排。对事业单位新聘用的博士、硕士、学士,分别定管理7级、8级、9级。

(二)待遇保障。培养人员培养实训期间,工资待遇等由选派单位保障,派驻单位应保障培养人员办公条件,并承担培养人员因公出差补助等费用。民营企业培养人员补助参照芜湖市选派干部标准执行,由派驻单位承担。

六、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选聘,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培养人员在培养实训期间应服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派驻单位管理,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与选派单位工作脱钩。未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选派单位不得抽回培养人员或安排其他工作。

 

附件:芜湖市人民城市建设合伙人单位党政人才推荐表

                            

 

                                                       中共芜湖市委组织部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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