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处级部门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时间:2008-10-16
来源:人员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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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管理体制改革,客观公正地考核处级部门和处级干部的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全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整体推进学校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个人考核与部门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的范围为全校所有处级部门和处级干部。
三、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考核办公室设在组织部。
四、考核程序
考核分处级部门考核和处级干部考核两部分。
(一)处级部门考核
1.考核内容:勤政廉政、和谐进取、管理服务和效能业绩等情况。(考核测评表见附件1)
2.考核过程:由校领导和各处级部门通过检查所涉及的相关材料等进行综合评分。
(二)处级干部考核
1.考核内容: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素质,工作作风,工作责任心,敬业奉献精神和大局意识等。
能:主要考核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对本职岗位所需业务技能的掌握状况,决策水平,领导艺术,组织管理能力,开拓意识,创新精神等。
勤:主要考核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本职工作的认真态度和投入程度,出勤率、按时上下班等遵守劳动纪律的状况等。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状况,完成管理任务的数量和效果,开创本部门或分管工作新局面的状况,所在岗位和部门对学校建设和发展做出的主要成绩等。
廉:主要考核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与腐败现象作斗争状况等。
2.考核过程:处级干部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准备述职材料并在处级干部年度述职会上进行述职;参会人员按考核测评表要求进行测评(考核测评表见附件2)。
(1)参加考核测评人员的范围:
A.参加校本部处级干部考核测评人员的范围:校本部副科级以上干部、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党支部书记以上党务干部、教代会执委会委员、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等;附院处级干部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等。
B.参加附院处级干部考核测评人员的范围:校考核委员会成员;附院副科级以上干部、科主任、护士长、党支部书记、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等。
(2)测评统计:
A.校本部处级干部考核成绩=处以上干部评分(占50%)+其他人员评分(占30%)+处级部门考核成绩(占20%)+加减分
B.附院处级干部考核成绩=考核委员会成员及附院处级干部评分(占60%)+其他人员评分(占40%)+加减分
(3)等次确定:
A.年终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B.评定等次,由党委依据处级干部的考核成绩和上年度考核评定等次情况确定。优秀等次的名额为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8%;良好等次的名额为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38%。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使用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2.考核结果按相关文件要求同工资晋升、校内津贴等挂钩。
六、本办法自下文之日开始施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原《关于改进和完善处级干部年度测评考核工作的意见》(组字[2005]20号)予以废止。
附件1
皖南医学院处级部门年度考核测评表
内容
部门
勤政廉政
(10-20分)
和谐进取(10-20分)
管理服务(15-30分)
效能业绩(15-30分)
合 计
(50-100分)
办公室
组织部
宣传部
离退休工作处
工 会
团 委
监审处
教务处
科研处
人事处
财务处
学生处
保卫处
后勤处
医学一系
医学二系
医学三系
药学系
护理学系
人文与管理系
基础部
社科部
研究生部
图书馆
成教院
要求和说明:1.各部门需充分听取所属教职工意见,民主协商,客观公正地对每个处级部门进行测评;2.将测评表于规定时间投入处级干部述职测评会场内票箱。
附件2
皖南医学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表
姓 名
职 务
分 管 工 作
综合评价
优 秀
(3分)
称 职
(2分)
基本称职
(1分)
不称职
(0分)
评
议
意
见
注:1.在综合测评和评议时,请参照其本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2.请在“综合评价”项目的对应栏目中打“√”(仅限在一个栏目内打“√”,在多个栏目内打“√”视为废票);
3.有何意见,请在“评议意见”栏目内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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