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有关要求,现就集中开展2023年度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本次专项审核范围为:2023年度编制内应纳入审核范围的八级以上管理岗位人员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已完成专项审核工作的干部人事档案除外)。
二、具体要求
(一)各二级党组织需安排1名政治素质高、保密意识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党员科级干部,负责本单位人员的档案专项审核初审工作,包括《干部(职工)基本信息审核表》的布置填写、表格的收集、表格信息的初审工作。联络员名单请于2023年11月21日前报送组织部。
(二)八级以上管理岗位人员填写的《干部(职工)基本信息审核表》由组织部统一填写,各二级党组织请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干部(职工)基本信息审核表》填报与相关档案材料征集工作。填报、征集材料如下:
1.填写《干部(职工)基本信息审核表》电子版(见附件1)
2.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证书扫描纸质版(A4)、电子版
3.个人专科及以上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纸质版(A4)、电子版
4.个人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版,大小不超过5MB)
5.移交档案材料汇总表
(三)各二级党组织档案专项审核联络员对本部门相关材料进行收集汇总,于2023年11月23日前报送至组织部。证书扫描件按竖版格式制作,纸质版与原件对比审核后备注“原件已审,与复印件一致”并加盖部门公章,签字注明时间。
(四)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直属附属医院根据自身情况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度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附件:1.干部(职工)基本信息审核表
2. 归档材料复印要求
3.档案移交材料汇总表
组 织 部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