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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12月发展对象确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16 来源:组织部(党校) 阅读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  

 为做好党校第五十四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开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做好发展对象确立工作,此次发展对象主要针对2021届毕业生。(1)党支部要将发展对象人选的基本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的情况、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讨论情况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党总支应对党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人选进行审议报党委组织部备案。(2)上级党委接到党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人选材料后,应认真审查,并研究提出意见。审查时,主要看上报的发展对象人选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完备。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时间不满一年的,不能列为发展对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的备案意见应书面通知党支部。需要注意的是,发展对象人选只有报上级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上级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备案同意的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3)当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备案意见与党支部意见不一致时,党支部必须坚决执行党委(或党委组织部)的决定,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并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党委(或党委组织部)的备案意见。(4)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的两名入党介绍人,预备党员不能做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2.填报《202012月发展对象备案表》,2020年1229日前报组织部。

皖南医学院2020年12月发展对象备案表.xls


                                组织部

20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