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根据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要求,每年9月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每学期开展一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请各二级党组织做好以下工作:
一、党员流入情况
1.新入学的学生党员(含大一新生、专升本新生、研一新生),各二级党组织对新生党员档案材料进行查核,确保党员身份真实,党员档案材料齐备,档案查核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与学校组织部反馈沟通,档案查核结果报学校组织部备案,在10月15日前填报《2019年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信息登记表》(附件1)。
2.新入职的教职医护员工党员,校本部由学校组织部负责查核档案材料;附属医院由附属医院党委工作部负责查核档案材料,档案查核结果报学校组织部备案,在10月15日前《2019年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信息登记表》(附件1)。
3.党员档案材料查核完毕后,由省外转至我校的党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登记表由二级党组织统一交到学校组织部办理,由学校组织部统一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人工录入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并返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由省内转至我校的党员,二级党组织直接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进行网上接收,编入相应支部。
二、党员流出情况
1.2019届毕业生党员,转往省外的,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信息及时录入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对尚未交回介绍信回执的党员,要查明原因,督促其尽快落实。转往省内的,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查看转接审批情况,没有落实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根据审批流程中相关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督促对方党组织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尽快审批。请认真填写《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计表》(附件2),将此表与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10月15日前交学校组织部。
2.校本部因辞职、读博、入伍参军等原因组织关系转出的师生医护员工党员,请各二级党组织做好排查登记,并通知本人填写《教工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说明》(附件3),到学校组织部进行办理,由学校组织部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操作转出。附属医院由党委工作部办理,填写《2019年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附件4),12月15日前交组织部备案。
三、维护更新党员信息
1.及时维护更新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党员信息,包含: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学历、入党时间、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职务、手机号码、是否“农民工”、现居住地等信息。
2.需注意以下几点:(1)确保党员“学历”准确。本专科在读学生党员学历应选择 “普通高中”,不应该选择 “大学”或“大专”。在读研究生学生党员学历大多选择 “大学”,不应该选择 “硕士研究生”。(2)在岗教职医护员工党员:只能选择“事业单位管理岗位”、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公有制经济控制单位工勤岗位”。其中“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指单位负责人和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包括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指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包括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但尚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3)离退休教职医护员工党员:只能选择 “离休干部”或 “退休人员”,不能选择“事业单位管理的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公有制经济控制单位工勤岗位”。(4)学生党员:本科生据实选择 “大学本科毕业年级学生”、 “大学本科一年级学生”、 “大学本科其他年级学生”。专科生据实选择 “大学专科毕业年级学生”、 “大学专科一年级学生”、 “大学专科其他年级学生”。研究生据实选择 “研究生毕业年级学生”、 “研究生一年级学生” 、 “研究生其他年级学生”。其中一年级为2019级刚入学新生,毕业年级为2020届毕业班年级。学生党员不包括有工作单位、脱产学习或进修的人员。(5)2019届已毕业离校党员:如未及时转出组织关系,党员信息仍保留在我校系统中,“工作岗位”不能选择“毕业年级学生”,在 “其他人员”中据实选择,如 “学生毕业未就业人员”。(6)死亡教职工党员基本信息中党籍状态修改为“死亡”。
附件1 2019年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信息登记表.xlsx
附件2 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3 教工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说明.docx
附件4 2019年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 - 副本.xlsx
组织部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