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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部分基层党组织委员的通知

时间:2018-12-03 来源:组织部(党校) 阅读次数:

                                            校发〔2018〕123号


各二级党组织:
  因人员调整、干部岗位变动等原因,部分基层党组织委员出现缺额,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基层委员会,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校党委同意,决定对我校部分党组织委员进行增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党组织委员的增补
   (一)基本原则
  1.二级党组织委员出现缺额,一般可不增补;
  2.二级党组织委员出现缺额,根据工作需要,确需补选的,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
   (二)增补程序
  1.向学校党委报送书面请示。请示的内容一般包括:本届委员会基本情况、增补理由、本次增补选举时间、委员数额、候选人酝酿产生方式以及增补选举办法等。
  2.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推荐、提名并根据多数党组织的意见确定委员补选候选人,填写《基层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附件1)报学校党委审批。
  3.召开党员大会按差额选举办法选举。
  4.选举结果报校党委备案。
  二、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增补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增补应根据《关于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组织〔2016〕35号)要求,针对部分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出现变动和缺额的情况,按程序进行补选,经所在党委(党总支)审批后将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及分工情况报组织部备案。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委员增补工作是党组织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相关党组织和党员,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相关党组织要以此次增补委员为契机,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和民主集中制观念,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3.规范程序,严肃纪律。严格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增补,确保选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要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严肃纪律,对违反党内选举规定,干扰正常选举工作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4.相关党组织首先进行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配齐后,再进行各二级党组织委员的增补。
  5.请相关党组织年底前完成党支部委员和二级党组织委员的增补工作,并将党员大会召开和选举情况(主要包括:选举时间、应到会人数、实际到会人数、得票情况,分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填写《基层党组织委员分工表》(附件2)报组织部备案,纪委委员有调整的,需报纪委办备案。
  6.二级党组织委员不增补的,需向校党委报送书面请示,说明不增补原因以及二级党组织会议讨论情况,支部委员不增补的,需向二级党组织报送书面请示。
  联系人:任苔蓉    电话:3932605

  附件:1.《基层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2.《基层党组织委员分工表》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