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级部门述职述廉和处级干部述职述廉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0-12-17
来源:人员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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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级部门、单位:
2.校本部述职述廉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周一)全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30至5:00。地点:图书信息大楼三楼学术报告厅。
3.参加人员:(1)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校本部处、科级干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3)附院(含临床教学部)处级干部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校教代会执委会委员、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
4.请各述职述廉部门查看述职述廉顺序。述职述廉时间不超过8分钟。
组织部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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