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皖南医学院党校聘任授课教师的通知
时间:201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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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2011〕9号
关于皖南医学院党校聘任授课教师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校建设,提高党校教学质量,建立一支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适应新时期党校培训要求的党校教师队伍,党校将面向全校聘任部分授课教师,完善充实党校教师队伍。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1年3月30日至2011年4月8日
二、聘任范围
各党总支负责人、党群部门负责人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
三、聘任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校教育事业,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党的章程和党校的有关规定;
3.教学经验丰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积极承担党校教学科研任务,教风严谨,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4.有较好的政治理论功底,能对以下内容进行讲解。
(1)党的性质和宗旨
(2)党的指导思想
(3)党的纲领和基本路线
(4)党的组织制度和纪律
(5)党的建设
(6)党员的条件及义务和权利
(7)端正入党动机,积极争取入党
(8)发展党员的相关程序
四、聘任教师的职责及待遇
1.承担党校和各分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教学工作(每学期举办一期);
2.承担党校和各分党校举办的专题研讨班、毕业生党员培训班、党务工作人员培训班等班次的教学工作;
3.参与党校开展的党建调查研究工作;
4.服从党校的管理和工作安排,接受党校的考核;
5.党校颁发聘书;
6.享受一定的课时费待遇;
7.党建工作方面进修时优先考虑。
五、聘任程序
党校授课教师聘任工作由党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填写《聘任党校授课教师申请表》(见附件),并发送到wnmcwjq@sina.com;
2.党校进行资格审查;
3.党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4.党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聘任对象;
5.颁发聘任证书。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党校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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