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8-22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抗震救灾“特殊党费”收据填发相关工作的通知》(皖组电明字[2008]66号)要求,现将皖南医学院《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登记名册》予以公示。同时,校党委组织部2008年7月17日前出具的“特殊党费”收据声明作废。 特此通知。 附件:特殊党费登记名册.xls
组 织 部 2008年8月22日
撰稿:人员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