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和标准,现就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排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全面排查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布以来发展党员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排查以下时间:
(1)申请入党时间是否已经年满18岁;
(2)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是否年满18岁;
(3)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到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是否满一年以上;
(4)从确定为中共预备党员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转正事宜,是否满一年。
2.发展党员工作排查情况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于10月9日前报送组织部。对排查出来的发展党员工作存在问题的,填写《皖南医学院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排查表》(见附件),纸质版加盖公章于10月9日前报送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wnmc.edu.cn。
3.对于发展党员工作审查不严、不按规定审批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根据《安徽省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予以问责。
附件:皖南医学院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排查表
党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8日
附件.docx